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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审查(许可办证递交)要求
图纸要求:经营场所的总平面图、设备设施等平面布局图(含卫生设施和通风设施)(一式2份)。延续无须提交。
——图纸应标有指北针、比例尺或用数字直接标注的尺寸。
——申请项目的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设备设施布局图等不同类型的图纸应分别绘制,并按规定把各组成部分注写清楚,力求完整、清晰;对于结构简单的申请项目可以把本属不同类型的图纸合并绘制成一张图纸,但合并绘制的图纸上必须能清晰地反映出经营场所的平面布局、设备设施布局(含通风设备)等基本情况。
——经营场所总平面图:应绘出经营场所范围内各功能区的布局情况(含拟建的设施等);标明内部道路、空地状况(如:水泥地面、绿化草坪等):污水处理设施、废弃物或垃圾暂存点、锅炉房、二次供水设施和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建筑物(如排水系统)的位置;同时标出食品加工区所在建筑物各楼层的用途。
——设备设施(含卫生设施和通风设施)等平面布局图标明各加工区及其辅助设施的布局的具体位置,标明食品加工间内的主要生产加工设备设施的摆放情况。通风设备布局图可在平面图的基础上标明通风设备的装配位置或用标明方向的连线标示出管道通风的进风走向和排放风走向.